按交易所的要求,上市申請人必須在申請主板和GEM上市前兩個月任命至少一位獨立香港保薦人,以協助其上市申請。根據《主板上市規則》第3A.11條(或《GEM上市規則》第6A.11條),香港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的角色必須:
我們作為香港首次公開發行的保薦人,可以為主板和GEM上市申請人提供獨家或聯席保薦服務。鑑於我們對香港企業融資行業,規則和法規以及市場慣例有較為深刻的認識,能藉此為客戶提供最可行及最合適的上市建議。
我們提供全面的首次公開發行保薦服務,當中包括,但不限於:
分拆上市是指現有的上市公司把部分業務或資產分拆獨立上市。已上市公司成立了一個新的分拆實體,令其可將資源集中於特定的業務方向或地區,從而可以更靈活地執行有別於上市母公司的業務發展方向及策略。由於現有架構相對龐大,令其收入結構更為複雜,新分拆實體的精簡組織架構能吸引更多原本無意關注公司的投資者。在這種情況下,分拆上市不僅可讓公司專注於其業務,更可讓公眾更了解公司,吸引新投資者從而釋放潛在的股東價值。
我們提供全面的分拆上市香港保薦人服務,當中包括,但不限於:
按交易所的要求,香港GEM轉至主板的上市公司必須委任保薦人,以對其轉板上市進行盡職調查。由於主板上市公司一般較GEM上市公司容易透過股權和債務融資籌集資金,轉板上市對公司擴大業務規模及未來發展可更有利。不論客戶是否屬於合資格發行人(見《主板上市規則》定義),我們都能為轉板上市提供量身定制的解決方案來滿足客戶的需求。
我們提供全面的轉板上市保薦服務,當中包括,但不限於:
我們擁有豐富的海外上市資源,並與境內外的投資機構、承銷商及其他專業工作團隊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。我們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,為客戶制定最合適的海外上市及融資方案,協助客戶成功在海外上市並對接美國納斯達克資本市場(Nasdaq Capital Market)及新加坡交易所凱利板(Catalist)等主要的國際資本市場。
我們提供全面的海外上市諮詢服務,當中包括,但不限於: